近日,根据《关于2020年度全市共青团工作评议情况的通报》(萍团字〔2021〕5号),我校团委被评为2020年度“全市共青团工作先进单位”。根据《关于表彰2020年度“全市优秀共青团员”“全市优秀共青团干部”“全市五四红旗团委(团工委)”“全市五四红旗团支部(团总支)”的决定》(萍团字〔2021〕17号),我校团委被评为2020年度“全市五四红旗团委”。
此次获奖是对校团委工作的肯定,校团委将继续以先进典型为榜样,进一步强化青年思想政治引领、增强青年学生理想信念,继承发扬团的优良传统,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优异成绩献礼建党100周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