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2月2日至8日是我国第一个“宪法宣传周”,从“宪法宣传日”到“宪法宣传周”,虽然是一字之差,但却承载着我国对于法治的执着追求,具有非凡意义。
12月7日中午,我校法治副校长、市公安局宣传处处长范晨浩在至善楼第三会议室为学生骨干作法治讲座。校团委书记刘德平主持。
范晨浩向同学们介绍了宪法宣传周有关情况,讲述了宪法作为国家根本大法的地位,清晰有条理地阐述了法制与法治的区别。他强调,大家要增强法治意识,坚定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争做尊法、懂法、守法的大学生。范晨浩还鼓励各学生组织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将法治宣传教育融入到学习生活的方方面面。
宣讲会上,范晨浩还就大家提出的“校园贷”、“禁毒”等问题作了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