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学院:
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青年学生树立可亲、可敬、可学的榜样,激励广大青年学生刻苦学习、奋发成才,经研究决定,现将2014—2015年度萍乡学院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对象
三好学生:各系(部)全日制在校生。优秀学生干部:各班班干部,学院团总支学生分会干部,校团属学生组织干部。2015级新生不参与此次评选。
二、评选条件
(一)萍乡学院三好学生评比条件
1.品德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尊敬师长,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团结同学,助人为乐,热爱劳动,爱护公物,勇于抵制不良现象,积极参加劳动和社会实践活动,品行端正,具备一定的群众基础。
2.学习好。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学习成绩优良,评选年度内所有必修课和必选课成绩均在75分以上。有钻研精神和独立思考、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求知欲强,知识面广,能够积极参加课余学术社会实践活动,综合素质较高。
3.身体好。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体育达标成绩优良;讲究个人卫生和公共卫生,在创建“文明平安班级”活动中起到积极作用。
(二)萍乡学院优秀学生干部评比条件
1.思想作风正派,具有奉献精神、热心为同学服务,在同学中享有较高威信。
2.积极履行学生干部的职责、义务,主动配合老师做好各项学生管理工作,坚持原则,大胆管理,善于利用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开展学生工作。
3.及时反映同学在日常学习、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充分发挥学生干部在学校职能管理部门与同学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
4.模范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在同学中起到遵守纪律的表率作用,敢于同违法违纪现象作斗争。
5.积极组织和参加各种文体活动和第二课堂活动,在各种活动中起带头作用。
6.学习刻苦努力,考试成绩合格。
三、评选指标
各班要严格控制名额:三好学生为班级人数的5%,三好学生仅在班级中评选;各班、学院团总支学生分会、校团属学生组织评选优秀学生干部人数不得超过学生干部总数的20%。
四、评选办法
(一)评选工作由各学院具体组织,以班级为单位进行评选,其中校、学院两级学生干部参评优秀学生干部的由校团委和各学院具体进行。个人的评选要求各学院、各班根据其考试成绩及其它各方面的表现提前确定候选人,然后在班级内由全体同学民主选举评议,并当场确定上报名单,做到公平、公正、公开。被确定为候选人的同学在本学期没有受到任何纪律处分,在本学期之前被处分而没有撤消的同学也不得参与评选。
(二)材料填写一定要详实、准确。参与评选的个人要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推荐表(见附件),否则在审核时将不予通过。各班将评选结果上报学院,由学院团总支副书记汇总后将推荐表和汇总名单于2015年11月15日之前报送到校团委谢伟萍老师处,同时需提交电子稿,逾期不再受理。电子邮箱:244858974@qq.com
附件:萍乡学院评优评先推荐表.doc
共青团萍乡学院委员会
2015年11月3日